湖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申报项目资格审查标准
一、学生创新成果项目资格审查内容
1.申报对象要求:申报者在竞赛申报时为国内在校中小学生(包括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每个参赛学生(包括集体项目的学生)在一届大赛中,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参加科技创新成果竞赛。
2.集体项目申报要求:(1)集体项目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并且必须是同一地区(指同一城市或县域)、同一学段(小学、初中、高中或中专)的学生合作项目。(2)集体项目不能在研究过程及参赛中途加入新成员。每名成员须全面参与、熟悉项目各项工作,合作、分担研究任务,提交的研究成果应为所有成员共同完成。(3)每个集体项目应确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在项目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写。
3.辅导教师人数要求:每个项目最多只能申报3名辅导教师。
4.申报项目时限要求:申报项目必须是从当年7月1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的。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果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本次参赛的研究工作需持续一年以上,申报材料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5.申报材料要求:(1)申报书填报信息要准确完整。(2)申报参赛时对项目选题和内容分别进行查新检索,并提交查新报告。(3)项目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2千字、不超过1万字,附件只提交研究报告中的辅助图片,其他附件材料可只填报清单,申报时不需提交。
6.证明材料:项目涉及下列内容的还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1)医疗保健用品,由省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床使用鉴定。(2)动物、植物新品种,由省级以上农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确为培育和发现的新品种。(3)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由省级以上林业等管理部门开具证明,证明项目在研究过程没有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7.项目内容和研究过程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项目不得申报。涉及有风险的动物、微生物,人体或动物离体组织、器官、血液和其他体液的小学生项目不得申报。
8.项目不得仿冒、抄袭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及著作权。项目研究报告正文查重重复率不得超过25%(以中国知网查重系统标准为参照)。经查证涉嫌抄袭或者创意雷同的取消参赛资格。
二、青少年科技创意项目资格审查内容
1.申报对象要求:申报时为在校中小学生(包括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仅接受个人申报,不接受集体报名。
2.作品主要以文案形式说明创意。文案字数1000-2000字,内容应包括对问题的描述、相关背景综述和分析、针对问题提出的设计模型、解决思路、方案等。设计图和图片总计数量不超过5幅,须包含图标或图注。
3.辅导教师人数要求:每个项目最多只能申报3名辅导教师。
4.作品中内容不得仿冒、抄袭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及著作权。经查证涉嫌抄袭或者创意雷同的作品取消参赛资格。
三、科技辅导教师作品资格审查内容
1.申报者须为中小学校科学教师、科技辅导员,各级教育研究机构、校外科技教育机构和活动场所的科技教育工作者。
2.每个申报项目只能有1名申报者,不接受集体项目申报。
3.每名申报者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项参赛项目。
4.申报者所申报的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创新成果项目必须是从当年7月1日往前推不超过2年时间内完成。科教方案类项目须是已经开始实施或实施完成。
5.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果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必须反映最新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6.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项目不得申报。涉及食品技术、药品类的项目不得申报。
7.作品中内容不得仿冒、抄袭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及著作权。经查证涉嫌抄袭或者创意雷同的作品取消参赛资格。
四、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资格审查内容
1.年龄要求:创新大赛举办当年7月1日之前,年龄未满14周岁。
2.每个作品只能限1名申报者,不接受集体项目申报。
3.非绘画类的美术品与工艺品或者包含神鬼迷信故事等内容的作品不得参赛。
4.参赛作品应为个人作者原创作品。作品中内容不得仿冒、抄袭或侵害他人著作权。经查证涉嫌抄袭或者创意雷同的作品取消参赛资格。
五、科技实践活动资格审查内容
1.申报对象:在校中小学生(包括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可用团体名义将其参与或组织的活动申报参赛。
2.对于以学校或校外教育机构名义申报的活动,参加活动的学生应占在校学生总数或本地区学生总数的30%以上。
3.申报材料须完整:(1)完整填写的申报书。(2)活动报告应由活动组织者(或主要参与者)撰写,报告内容包括活动选题、设计、准备、实施、成果、总结反思或建议等,字数不超过1万,可附相关图片、学生活动成果或体会、活动成效的评估报告或新闻报道等。(3)附件大小不超过5MB。
六、科学DV作品资格审查内容
1.申报对象:中小学校在校学生,以个人或集体名义参加竞赛,集体项目人数不得超过3人。
2.申报作品必须围绕活动主题,以生活中的科学现象、科技发展、科学生活等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问题为探究对象,拍摄、制作完成的科学DV、科普动漫作品,不得拍摄制作成科幻影像作品。
3.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具有科普意义,适合青少年观赏。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或者包含神鬼迷信故事等内容的作品不得参赛。
4.参赛作品应为个人作者原创作品。作品中内容不得仿冒、抄袭或侵害他人著作权。经查证涉嫌抄袭或者创意雷同的作品取消参赛资格。
湖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参赛作品评审标准
一、学生创新成果项目
(一)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评审标准
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评审标准坚持“三自”、“三性”原则:
1.自己选题: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提出、选择或发现。
2.自己设计和研究:设计中的创造性贡献,必须是作者本人构思、完成的。主要论点的论据必须是作者通过观察、考察、实验等研究手段亲自获得的。
3.自己制作和撰写:作者本人必须参与作品的制作。项目研究报告必须是作者本人撰写的。
4.科学性:包括选题与成果的科学技术意义、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和研究方法的正确性、科学理论的可靠性。
5.创新性:包括新颖程度、先进程度与技术水平。新颖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在申报之日以前没有同样的成果公开发表过,没有公开使用过,该项研究课题及论文的选题有创意;先进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同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有显著的进步;技术水平指课题研究及论文的研究结论所具有的科学价值和学术水平。
6.实用性: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可预见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效果以及课题研究的影响范围、应用意义与推广前景。
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在依据“三自”和“三性”原则的同时,充分考虑小学生进行科学探究活动的特点和水平,需要从项目涉及的科学知识、科学探究、科学态度和科学技术对社会的作用四个方面进行评审。重点考查项目的科学探究方法和技能,从科学探究的五个要素进行评审:提出和聚焦问题;设计研究方案;收集和获取证据;整理信息、分析数据、得出结论;表达与交流。
(二)中学生科技创新成果评审标准
中学生科技创新成果评审标准:“三自”和“三性”原则:
1.自己选题: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提出、选择或发现。
2.自己设计和研究:设计中的创造性贡献,必须是作者本人构思、完成的。主要论点 的论据必须是作者通过观察、考察、实验等研究手段亲自获得的。
3.自己制作和撰写:作者本人必须参与作品的制作。项目研究报告必须是作者本人撰写的。
4.科学性:包括选题与成果的科学技术意义、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和研究方法的正确性、科学理论的可靠性。
5.创新性:包括新颖程度、先进程度与技术水平。新颖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在申报之日以前没有同样的成果公开发表过,没有公开使用过,该项研究课题及论文的选题有创意;先进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同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有显著的进步;技术水平指课题研究及论文的研究结论所具有的科学价值和学术水平。
6.实用性: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可预见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效果以及课题研究的影响范围、应用意义与推广前景。
二、青少年科技创意项目评审标准
1.创新性:选题独创,设计构思新颖,解决问题的思路或策略有创新。
2.科学性:解决方案或设计采用的科学方法或选题属于科学、技术或工程问题。
3.实用性:选题应有生活实际或科技发展需求。
三、科技辅导教师作品评审标准
(一)科教制作类项目
1.自己选题:制作选题必须为本人提出、选择或发现的。
2.自己设计:实质性的改进部分应由本人设计。
2.自己制作:本人应参与力所能及的全部制作。
4.科学性:该项制作克服了现有成品的某些缺陷或不足,比现有成品更趋合理。
5.先进性:该项制作与现有成品相比,在材料、工艺、手段等方面,有显著的进步。
6.实用性:该项制作与现有成品相比,在制造、成本、使用效果等方面,有实质性的改进,在对青少年进行科学教育方面,有显著进步。
(二)科技教育方案类项目
1.教育性:符合科技教育教学、活动基本规律;青少年有较大的动脑思考、动手实践的空间,能启迪青少年主动学习,能经历科学探究的完整过程,有利于青少年对科学知识的掌握,有利于青少年对科技发展与人类生活、社会发展相互关系的思考,有利于青少年科学思想、科学精神与方法、创新能力的养成。
2.创新性:内容、过程或方法的设计有创意;整个教学或活动的构思新颖、巧妙;因人 而异,因地制宜。
3.可行性:符合方案设计对象的知识、能力和认知水平;具备方案实施的必备条件;便于在科技教育教学活动中实施;不增加青少年的负担。
4.示范性: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体现当代科技发展方向和教育理念;着重解决青少年所面临现实生活中的具体问题;便于推广普及。
5.完整性:活动过程完整,实施步骤清晰、具体。
四、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评审标准
1.想象力:作品选题的新颖程度和创意所展现的想象力。
2.科学性:作品主题思想与科学技术相关。
3.绘画水平:作品创意的画面表现力,包括画面设计、色彩处理和绘画技巧。
五、科技实践活动评审标准
1.示范性:活动选题、活动设计理念和组织形式有创新和示范作用,实施过程中有广泛或深入的社会合作和参与。
2.教育性:活动内容和形式符合参与学生的学习发展需求,发挥学生的自主性,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科学素质和科学兴趣。
3.完整性:活动报告内容完整、条理清晰,活动成果明确突出并进行了实践成果的交流总结。
六、科学DV作品评审标准
1.原创性:申报者自主选题,亲自创作完成,无著作权争议。
2.科学性:作品须围绕活动主题,内容符合客观实际,能够反映事物的本质和内在规律,论据充分,材料、数据、结果真实可靠。
3.完整性:作品须通过完整的声画要素表达理念、阐释科学。
湖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初评评分细则初评评分细则
评审内容及标准 |
分值 (总分100分) |
|
创 新 性 |
1.项目选题新颖、独特,创新点突出,有研究价值 2.项目实施方案科学,方法先进,过程完整,体现创新性思维 3.提供了准确的项目查新报告 |
30分 |
科 学 性 |
1.选题与成果具有科学意义 2.技术方案合理,研究方法科学、规范 3.科学理论运用准确、合理 4.项目符合选手年龄段的思维方式、知识结构和实施项目能力 |
30分 |
完 整 性 |
1.项目研究达到一定阶段,有终期研究成果或阶段性研究成果 2.项目有足够的科学研究工作量(调查、实验、制作、求证等) 3.项目研究报告完整、规范;项目申报资料丰富、齐全,研究和分析数据充分,有说服力 4.集体项目体现了参与者团队合作精神和各自工作量 |
20分 |
实 用 性
|
研究项目成果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前景和价值 |
20分 |
湖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评分细则
说明:参赛项目须真实可信,虚假者不能评奖。项目符合选手正常年龄段的思维方式、知识结构和项目实施能力,项目选题、实施和结论主要由学生提出和完成,选手能够准确表述项目内容及原理。
评审内容及标准 |
分值(总分100分) |
|
创新性 |
1.项目选题新颖、独特,创新点突出,有研究价值 2.项目实施方案科学,方法先进,过程完整,体现创新性思维 3.提供了准确的项目查新报告 |
25分 |
科学性 |
1.选题与成果符合客观科学规律和科学原理,具有科学意义 2.技术方案合理,研究方法规范、严谨 3.科学理论运用准确、合理 |
20分 |
完整性 |
1.项目研究达到一定阶段有终期研究成果或阶段性研究成果 2.有足够的科学研究工作量(调查、实验、制作、求证等) 3.申报资料丰富、齐全,研究和分析数据充分 4.集体项目体现了参与者团队合作精神和各自工作量 |
20分 |
实用性 |
研究项目成果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前景和价值 |
15分 |
展示 问辩 |
1.展板内容齐全,设计新颖别致,有一定制作工作量 2.展示资料齐全,形式多样,作品展示效果好 3.选手综合素质较高,对项目理解准确,描述简洁明了,应变能力强,语言、形体得当,礼貌待人 |
20分 |
湖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十佳科技教师评审办法
为确保湖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十佳科技教师评选的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根据《湖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管理办法》和《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规则》,特制订本办法。
一、推荐
湖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十佳科技教师参评者由各市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负责推荐。
(一)推荐对象和条件
1.推荐对象为全省中小学校在职科技教师,每市州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
2.推荐条件:(1)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风师德高尚。(2)热爱青少年科技教育事业,持续从事科技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 (3) 科技教育工作成绩优秀,指导学生或本人在近3年(含当年)的省或国家级的相关大赛中获得奖励。(4)在当年市州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以第一辅导老师身份所辅导的学生获得市州赛一等奖,并被推荐参加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二)推荐程序及材料要求
被推荐科技教师须填写《湖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十佳科技教师评选申报表》,并提交个人事迹材料和本人设计的青少年科技活动方案或科教制作作品1份,报经所在学校审核同意后,再由市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审核同意后报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
二、审核程序
1.学校审核。审核被推荐科技教师是否符合推荐条件;各项评选材料是否属实;被推荐科技教师在校工作表现是否优异。
2.市州审核。市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审核被推荐科技教师是否符合推荐条件,学校是否履行了审核职责。
3.省组委会审核。省组委会办公室对市州推荐的科技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推荐条件或者申报材料不完整的取消参评资格,审核合格的提请评审委员会评审。
三、评审
(一)评审标准
1.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风师德高尚。
2.热爱青少年科技教育事业,积极组织开展学校科技活动,持续从事科技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
3.科技教育工作成绩优秀,指导学生或本人在近3年(含当年)的省或国家级的相关大赛中获得奖励。
4.设计提交的青少年科技活动方案或科教制作作品展现了良好的创新能力和业务水平。
5.申报材料完整规范,事迹真实。
具体评审要求见《湖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十佳科技教师评分细则》(附件6)。
(二)评审程序
评审工作分初评和终评两个环节。
(1)初评: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按评审标准对申报材料作出评价,评审结果由评审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2)终评:评审小组综合被推荐科技教师在本届大赛中的现实表现和初评结果,形成综合推荐意见报评审委员会终评会议。评审委员会根据省组委会给定名额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得票从高到低确定获奖教师名单。
湖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十佳科技教师评分细则
评审内容及标准 |
分值(总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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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品质高尚 |
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风师德高尚;热爱青少年科技教育事业,持续从事科技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本内容如未达到,一票否决) |
20分 |
业务素质全面,工作成绩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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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能力强,3年中累计组织开展校园科技节、科普活动周等校内外科技活动3次以上(满3次或以上记20分,少于3次记10分) |
20分 |
科技教育工作成绩优秀,指导学生或本人在近3年(含当年)的省或国家级的相关大赛中获得奖励。获得省级三等奖记3分,二等奖4分,一等奖5分,累计记分不超过10分;国家级三等奖记6分,二等奖8分,一等奖10分,累计记分不超过20分。省和国家级奖项可累计记分,总分不超过30分。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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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提交的青少年科技活动方案或科教制作作品展现了良好的创新能力和业务水平(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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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规范 |
申报材料填报完整规范,事迹真实 |
10分 |
湖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优秀组织奖评审办法
为确保湖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组织单位奖评选的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根据《湖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管理办法》和《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规则》,特制订本办法。
一、推荐
湖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组织单位由各市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负责推荐。
(一)推荐对象和条件
1.推荐对象:市或县区级科协、教育局、科技局、环保局、团委等竞赛组织单位。每个市州推荐单位数量不超过2个。
2.推荐条件:(1)重视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活动覆盖面涵盖了所辖区域80%以上的县(区)或乡(镇、街道)。(2)主办或承办了当年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组织工作细致严密,没有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推荐材料
被推荐单位须填写《湖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组织单位推荐表》,并附交组织工作报告1份,以及竞赛通知、竞赛规则、活动照片等辅助证明材料。
二、审核程序
1.市州审核。市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对被推荐单位(含本级组织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加盖市州组委会公章报送至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
2.省组委会审核。省组委会办公室对市州推荐的优秀组织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推荐条件或者申报材料不完整的取消参评资格,审核合格的提请评审委员会评定。
三、评审
(一)评审标准
(1)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常态化,科技活动覆盖面广、参与率高,辖区内县(区)参与率达到80%以上。
(2)主办的市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工作细致严密,没有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评审投诉事件,竞赛通知、竞赛结果等文件可公开查阅。
(3)申报材料完整规范,填报数据真实可信,辅助材料丰富全面,无虚假掺杂成分。
(4)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了省赛参赛作品(项目)推荐、网上审核等申报工作,无漏报错报情况发生。
(5)省赛决赛期间,市州领队严格履行领队工作职责,代表团成员严格遵守竞赛纪律,未出现人身财产安全问题。
(6)竞赛成绩优秀,有参赛队伍获得省赛二等奖以上奖励。
(二)评审程序
评审工作分初评和终评两个环节。
(1)初评: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按评审标准对申报材料作出评价,评审结果由评审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2)终评:评审小组综合被推荐单位在本届大赛中的现实表现和初评结果,形成综合推荐意见报评审委员会终评会议。评审委员会根据省组委会给定名额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得票从高到低确定获奖单位。
湖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专项奖评审办法
为确保湖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专项奖的评选公平公正、规范有序,根据《湖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管理办法》和《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规则》,特制订本办法。
一、设立宗旨
引导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青少年科技教育事业,合力提升青少年科技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积极营造青少年科技创新后备成才成才的良好氛围,共同促进青少年科技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设立主体
关心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的国内外企业、单位、个人或团体。
三、奖励方式
奖励方式为颁发奖金或经组委会认可的奖品。
四、奖励对象和数量
奖励对象从当年大赛获得省一等奖的参赛学生和参赛科技教师中产生。具体获奖数量由专项奖设立企业、单位、个人或团体先期确定并报省组委会同意。
五、评选和奖励程序
1.学科组推荐
各学科评审组从本组一等奖获奖者中择优推荐专项奖获奖项目,并由组长撰写推荐获奖情况报告。
2.评委会表决
召开评审委员会全体会议,各学科评审小组报告本组专项奖推荐项目情况。评委会再根据各学科组推荐项目情况,按照设定的专项奖数量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得票从高到低确定专项奖最终获奖名单。
3.奖励程序
专项奖设立企业、单位、个人或团体派出代表对评委会确定的获奖人员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