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昌学区发【2020】13号
平江县汉昌学区名师工作室管理
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落实《平江县汉昌学区名师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名师工作室的组织管理、活动开展和考核评价,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学区名师工作室
小学阶段以汉昌学区小学校为基地组建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4个学区级名师工作室。
初中阶段以汉昌学区初中校为基地组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9个学区级名师工作室。
中小学体育、中小学足球、中小学美术、中小学综合实践与科技创新、中小学书法、中小学心理健康与家庭教育、中小学德育(班主任)等7个学科或类别,根据实际情况以城区学校为基地组建若干个跨学段的学区级名师工作室。
第二条 个人名师工作室
张荣华小学语文工作室、戴艳萍初中英语工作室、郭雄辉中小学音乐工作室等3个学科或类别,根据实际情况以城区学校为基地组建的个人命名的名师工作室。
第三条 学校名师工作室
城区中小学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学区级名师工作室办法组建本校名师工作室。
第四条 名师工作室由首席名师、顾问、导师和成员组成,其中,首席名师1人、顾问1一2人(一般由县级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担任)、导师3一5人,成员10一15人。入选由首席名师与顾问共同商定并报汉昌学区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学区名师工作室的首席名师,必须成为该学科县级工作室的团队成员。学区级工作室的团队成员在自愿原则的前提下应尽量覆盖学区城区一类学校。
第五条 名师工作室一般依托首席名师所在单位(学校)设立。建设周期一般为三年,实行动态管理。其中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为创建期,创建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学区进行挂牌命名,名师工作室以首席名师本人姓名、学科及研究或培养方向命名。所有成员由汉昌学区颁发任期聘书。
创建合格标准为:名师团队建设完成且人员基本固定;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创建期按计划开展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工作室周期规划通过汉昌学区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第六条 名师工作室应在首席名师(顾问)的主持下,集体商定周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制订周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要综合统筹落实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成长、教育信息化等方面的内容任务。即针对教学常规的备、教、批、辅、考等环节开展主题教研活动,以研带培,以研促培,落实研训一体,在研训过程中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名师工作室制订周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要以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备和教两个常规环节)为核心目标,主要围绕课堂学习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安排活动内容,并开展课题研究。
学区级名师工作室的主要职责是以自身的研修(课题)成果引领带动全区本学科全体教师的专业成长,主要任务是按计划完成自身研修任务并根据学区的要求,依托基地校承担本学科全区集中的送教下乡或新进教师培训,或是应学校的请求,到学校或分片区小组开展学科指导活动。
年度工作计划交由汉昌学区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各组成单位审核会签,由领导小组组长(主管业务专干)签发后以学区文件形式印发,名师工作室应严格按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活动,无重大特殊情况不得变动。
周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作为对名师工作室进行发展性评价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七条 名师工作室活动形式主要按主题阶段式研修模式进行组织,示范教学、研课磨课、成果展示等环节集中活动一般每学期不超过4天,小组研磨、返岗研修等活动可借助cctalk等网络平台实现交流共享。
第八条 名师工作室在完成创建,由学区挂牌认定。
第九条 严格落实首席名师的待遇保障
1.首席名师所在学校对其参加名师工作室的活动提供时间和经费方面的保障,应参照该单位人员平均工作量的1 / 2(不低于每周6课时)确定其相应量,并由其所在学校按满工作量计算绩效工资。
2.首席名师在职称晋升、评优评先时享有优先权,可破格聘用到相应岗位的较高等次岗位。优惠具体标准为学校考核评分方案总分5%的优惠加分。考核为优秀的首席名师当年年度绩效考核定为优秀。
第十条 名师工作室团队导师所在单位对其从事名师工作室的工作,对其工作量要予以适当减轻。如不能减少工作量,则应补偿相应的示范课时工资(标准为500元/学期,在学校教师培训经费中列支并逐步提高)。考核为优秀的名师工作室导师当年年度绩效考核定为优秀。
第十一条 学区名师工作室经费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在学区教师培训经费中列支并逐步提高。
名师工作室上一年度考核为优秀档次的,其下一年度的工作经费不低于2万元;名师工作室上一年度考核为合格档次的,其下一年度的工作经费不低于1.5万元;名师工作室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其当年度工作经费按实际支出核算一般不超过1万元。
名师工作室工作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各名师工作室的建设、教育科研、培训学习、资料印刷、差旅费用、讲课费用、年终考核奖励等。其中外出培训学习的费用一般不得超过工作经费总额的40%;工作室内部示范课、讲座的课酬标准一般不超过200元/课时,每年度一般不超过20课时;年终考核奖励的费用一般不得超过工作经费总额的20%,外聘专家课酬按省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二条 名师工作室的年度考核由工作室依据年度工作计划进行自主督评,并完善《发展性自主督评报告书》(模板附后),经由自评、基地学校复评后由汉昌学区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进行终评。
名师工作室年度考核获合格以上档次的,其首席名师(顾问)可连选连任,名师工作室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下一年度撤销其首席名师(顾问)的任职资格,终止聘任。另行组织竞聘确定首席名师。名师工作室成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撤销资格,终止聘任。
第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2020年元月1日起施行。
平江县汉昌学区管理办公室
2020年元月
平江县汉昌学区名师工作室发展性自主督评报告书 |
首席名师: 填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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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领域 |
发展项目 |
发展内容 |
发展目标 |
完成措施、效果和验证材料自主述评 |
工作室 |
基地校 复评结论 |
学区 |
制度建设与队伍发展 |
1、制度建设 |
1.1、工作室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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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展规划 |
2.1、工作室周期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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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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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领区域学科教研 |
1、引领乡村教师 |
1.1、送教下乡;主题阶段式研修活动;课题成果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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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引领学校工作室 |
2.1、与学校名师工作室共建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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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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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自身 |
1、教育教学能力 |
1.1、示范研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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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继续教育 |
2.1、读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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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育信息化 |
3.1、个人空间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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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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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与典型经验 |
1、成果 |
1.1、论文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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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验 |
2.1、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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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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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 |
1、工作室推广 |
1.1、工作室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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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主督评 |
2.1、活动项目督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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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费管理 |
3.1、经费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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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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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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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年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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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 |
工作室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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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学校复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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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区终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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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名师签字: 基地学校盖章: 平江县汉昌学区管理办公室盖章: